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國家醫療保障局(以下簡稱國家醫保局)政府信息,提高國家醫保局工作的透明度,建設法治政府,充分發揮國家醫保局政府信息對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和經濟社會活動的服務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等規定,結合國家醫保局實際,制定本指南。
一、主動公開
本機關主動向社會公開下列政府信息:
(一)國家醫保局發布的部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
(二)國家醫保局機關職能、機構設置、辦公地址、辦公時間、聯系方式、負責人姓名;
(三)醫療保障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
(四)醫療保障事業發展統計信息;
(五)國家醫保局辦理行政許可和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的依據、條件、程序以及辦理結果;
(六)國家醫保局實施行政處罰的依據、條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會影響的行政處罰決定;
(七)國家醫保局財政預算、決算信息;
(八)國家醫保局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及其依據、標準;
(九)國家醫保局政府集中采購項目的目錄、標準及實施情況;
(十)國家醫保局重大建設項目的批準和實施情況;
(十一)醫療保障政策措施、政策解讀及其實施情況;
(十二)國家醫保局公務員招考的職位、名額、報考條件等事項以及錄用結果;
(十三)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和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其他政府信息。
本機關將通過國家醫保局官方網站、微信公眾號,新聞發布會、政策吹風會和其他新聞媒體等途徑主動公開上述信息。
本機關主動公開上述信息的時限為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二、依申請公開
(一)受理機構
本機關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機構為:國家醫保局辦公室。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月壇北小街2號
咨詢時間:8:00—11:30,14:00—17:30(法定節假日除外)
聯系電話:010—89061394
傳真號碼:010—89061251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區月壇北小街2號
郵政編碼:100830
互聯網聯系方式:www.dankneon.com/col/col42/index.html
(二)申請提出
申請人提出申請時,應當在國家醫保局官方網站下載、填寫《國家醫保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
1.書面申請
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通過傳真方式提出申請,請相應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
2.口頭申請
本機關一般不受理口頭申請。如采用書面形式確有困難,申請人可以口頭提出,受理機構將代為填寫《申請表》。
(三)申請處理
本機關收到《申請表》后,對《申請表》進行審查。對于《申請表》填寫不完整、內容不明確或未按要求提供有關身份證明材料的申請,將要求補充或更正。對于《申請表》填寫完整且有關身份證明材料齊全的申請予以登記。
根據申請的內容,本機關自登記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答復。
如需延長答復期限,本機關將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超過20個工作日。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權益或者需征求其他機關意見的,本機關征求第三方或者其他機關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上述規定的期限內。
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本機關無法在上述規定的期限內答復申請人的,可以確定延遲答復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請人。
(四)收費標準
本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費用。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的,本機關依照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全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制定的有關規定,收取信息處理費。
三、監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上級行政機關、監察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舉報。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附件:信息公開申請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