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以來,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國家醫保局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積極踐行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全面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加強組織領導,堅持改革方向,強化問題導向,狠抓任務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取得積極成效,依法治理水平進一步提升。
一、加強組織領導,夯實法治醫保建設責任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斷增強依法治理醫保工作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堅持站穩政治立場,不斷推動醫保制度改革,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權益。堅持把紀律挺在前面,督促全局干部職工切實履行遵守黨內法規、維護黨內法規權威的義務,擔負起執行黨內法規的政治責任。
二是強化組織領導。成立了以局主要負責同志為組長的國家醫保局法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切實強化對醫保法治政府建設的領導,認真履行黨政主要負責人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義務。推動法治建設工作與業務工作同部署、同實施,確保法治政府建設各項要求同醫保業務工作實現融會貫通,提升工作實效。全面落實憲法宣傳學習,組織開展國家醫保局第一屆處級及以上干部憲法集中宣誓活動,進一步激勵全局干部職工牢固樹立“尊崇憲法、學習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運用憲法”的法治精神。認真指導部署地方醫保部門推進法治建設工作,先后召開5次全國醫保法治建設座談會,對推進全系統法治政府建設工作作出整體部署,提出具體要求。
三是加強制度建設。將醫保法治建設工作納入年度工作考核目標,把依法行政納入政績考核指標體系,作為衡量機關司室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工作實績的重要內容。建立健全醫保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機制,先后制定出臺《國家醫療保障局立法工作管理辦法(試行)》(醫保辦發〔2018〕11號)、《關于進一步加強我局政策措施公平競爭審查及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工作的通知》(醫保辦發〔2019〕6號)和《國家醫療保障局行政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指引》(醫保辦發〔2019〕35號)等文件,進一步為實現法治政府建設目標提供了制度保障。
四是注重提升能力。在編制緊張、人員力量相對不足的背景下,克服相關困難,持續加強醫保法治人才隊伍配備,增強醫保法治建設工作力量。立足醫保部門新成立、基礎薄弱的實際,著力加強醫保法治培訓工作,成功舉辦2期全國醫保法治建設培訓班,著力提升醫保系統法治建設工作者的法治思維和能力,著力增強法治宣傳教育工作滲透力,面向全社會開展醫保法制政策宣傳活動,為推進法治政府各項任務落實奠定基礎。
二、堅持依法行政,深化醫保治理和服務改革
一是簡政放權,放出活力。持續推進“放管服”綜合改革,促進醫藥價格領域市場活力不斷提升。充分聽取醫藥行業協會和市場主體的意見建議,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地發揮政府作用。全面取消醫保兩定資格審查,建立市場主導的藥品價格形成機制,實行醫療服務價格分級分類管理,對競爭比較充分、個性化需求比較強的醫療服務,實行自主確定收費標準和浮動范圍,推動社會醫藥機構發揮自身優勢,增強優質醫療服務供給能力。
二是加強監管,管出成效。持續保持打擊欺詐騙保的高壓態勢,在全國范圍內組織開展打擊欺詐騙保專項治理,開展飛行檢查,對定點醫藥機構經辦初審和監督檢查實現全覆蓋,處理違法違規定點醫療機構16.16萬家、定點零售藥店10.23萬家、參保個人3.31萬人,全國共計查處違規醫保資金115.56億元,大多數省份基金支出增幅出現下降態勢。大力推進基金監管長效機制建設,落實舉報獎勵具體措施。統籌推進基金監管方式創新試點、基金監管信用體系建設試點和智能監控示范點建設等工作。開展藥品價格與供應監測監管,將掛網交易的所有藥品列入常規監測范圍,并對部分臨床反映集中的藥品進行重點監測。平穩推進藥品集中帶量采購和使用試點(“4+7”試點)工作,推動仿制藥替代,顯著降低患者用藥負擔。
三是優化服務,提升群眾滿意度。推進醫保經辦服務體系建設,實現醫保管理服務標準化、規范化。持續推動醫保系統行風建設,指導各省醫保部門深入開展漠視侵害群眾利益問題專項整治,全面梳理清理政務服務事項,減少證明材料和手續。加快推進異地就醫直接結算服務,不斷完善備案管理政策,取消不必要的證明材料。開發上線國家醫保異地備案小程序,完善國家異地就醫結算系統功能,實現全國統一線上備案、費用協查、問題協同、信息共享。
三、推進科學立法,提高醫保立法質量
一是堅持規劃引領。研究制定了國家醫保局未來五年立法工作規劃,明確了“統籌推進、分步實施”的立法工作原則,確立了“1部法律+3項法規+3個規章”的醫保領域立法目標,并對立法工作中的責任分工和相關時間安排作了具體要求,為推動醫保立法工作有計劃、有步驟的開展提供了保障。
二是夯實理論基礎。以醫保立法工作中存在的重點難點問題為研究對象,委托相關專家和醫保從業者研究分析國內外醫保立法情況和背景資料,提出相關立法意見建議。聚焦構建新時代中國特色醫保法律體系、加強醫?;鸨O管等問題,共組織開展十多項醫保立法理論基礎課題研究,為推進科學立法提供了有力的理論和實踐經驗支撐。
三是堅持“急用先行”。聚焦醫?;鸨O管現實需要,集中推進《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制定工作,爭取盡快頒布實施。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聯合印發了《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在內地(大陸)參加社會保險暫行辦法》,保障港澳臺居民在內地(大陸)的參保權益。
四是積極參與法律修訂。按照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明確的機構職責和責任分工,積極參與醫保職能相關法律法規制定修訂工作,全面維護法律的嚴肅性和權威性。
四、強化制度約束,全面推進法治政府建設
一是認真落實公眾參與制度。對關系群眾利益和社會長遠發展的重大事項,嚴格履行調研起草、征求意見、咨詢論證、合法性審查和集體研究決定等必經程序,充分吸納社會各界的意見建議。
二是加大合法性審核力度。把好依法行政局內關口,認真開展合法性審查。堅持重大行政決策必須經過法制審核,今年共審核各類涉法文件20余件,確保國家醫保局發布的規范性文件全部經過合法性審查。制定《國家醫療保障局行政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指引》,明晰規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審查制度,從源頭上防止違法文件出臺,促進依法開展各項工作。
三是全面推行法律顧問制度。與律師事務所簽訂了常年法律顧問合同,成立了以律師和法律專家為主要成員的醫保法律顧問團,充分發揮法律顧問參與依法決策、防范行政法律風險的作用。2019年以來,國家醫保局法律顧問參與涉法事務研究160余次,提出專業意見500余條。各省醫保部門也均按要求聘請執業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實現了醫保系統法律顧問全覆蓋。
四是推進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建設。以制定醫保統一行政執法指引和文書、規范行政執法自由裁量權、加強執法證件管理等為切入點,助力醫保系統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有效落實,促進行政權力規范運行。
五是依法處理行政復議案件。以事實為依據,秉持嚴守程序和居中裁判原則,對地方醫保部門合法合理的行政處理決定予以維持;對違法、不當的行政行為作出要求改正、確認違法、撤銷重作等公正裁判,維護各方合法權益。
2020年,我們將繼續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堅持依法決策、依法行政、依法執法共同推進,強化法治醫保、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在醫保系統推動形成尚法守制、公平正義、誠信文明、安定有序的依法治理新格局。一是推進依法行政。堅持黨組領導立法、保證執法、支持司法、帶頭守法,把黨的領導貫徹到全面深入推進法治政府全過程和各方面。加快建設職能科學、權責法定、執法嚴明、公開公正、廉潔高效、守法誠信的法治部門。二是推進依法立法。進一步落實《國家醫保局五年立法工作規劃》,做好有關立法項目的制定實施工作和調研論證工作,做好有關法律法規草案的征求意見工作。三是推進嚴格執法。按照深化放管服和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的要求,進一步規范醫保行政執法程序標準,發揮政府法律顧問作用,不斷提高執法水平。四是推進全民普法。堅持把全民普法作為法治政府建設的長期性基礎性工作,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進一步增強法治宣傳教育實效,推動醫保系統干部職工成為法治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者。
國家醫療保障局
2020年3月31日